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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奕迅 最緊要好玩
網上行 2000年?月?日
陳奕迅與謝霆鋒,被譽為主宰末來樂壇的兩大天王,而事實上,這一個未來,與現在的距離,早已相差無幾了。
如果說謝霆鋒代表反叛,那麼,陳奕迅便是任性的最佳代言人。
九五年,陳奕迅從英國放暑假回香港,在朋友的鼓勵下,參加了無線主辦的第十四屆新秀歌唱比賽,贏得了冠軍和自我風格演繹獎,才十九歲的小伙子,就這樣當起歌手來。
任性
陳奕迅在英國倫敦修讀建築和音樂,在成為新秀冠軍後,決定放棄學業,留在香港發展,除了因為他十分喜歡唱歌外,還因為他任性。
雖未致含著銀匙出生,但父親是工程師,自然不愁生活,由於沒有家慮,陳奕迅下任何決定時,都可以無牽無掛。
「決定當歌手,純粹因為我喜歡音樂和唱歌,我個人並沒有任何野心,名?我並不計較,也沒想過要做甚麼天王歌手;利?可能我從來不缺錢用,所以不需要刻意追求。」
「唯一的夢想,是可以在外國的樂壇立足,希望有一天,可以到美國、日本推出唱片,那就最好了。」
盡情
名和利,在陳奕迅眼中,都不是甚麼一回事,最重要的是可以讓他盡情地 唱歌。
「在許多公開場合,我通常都只可唱兩、三首歌,對我來說,一點也不足夠,最少也要唱十首,我才覺得滿足。」
「試過有好幾次,我在錄音室內錄歌,因為曲詞太感人而邊唱邊哭,唱歌對我來說,並不是工作,是最大的娛樂。」
「或許有人會認為我做事不認真,將工作當是玩似的,但如果將工作當是好玩的事情,做起來也會快樂些,何樂而不為?」
貪玩
熟識陳奕迅的朋友,都說他患有過度活躍症,永遠沒有一刻靜下來,貪玩、愛玩,從小已是如此。
「小時候,我是標準的美國超人迷,經常學超人飛來飛去,五歲那年,我在樓梯向下飛,但中途滑腳,結果撞穿了右額角,要到醫院縫針。」
「到了小學一年級上課第一天,我與同學玩得興起,忽然從後被人推了一下,結果撞到校內的石柱,被送到醫院後,在右眼角位縫了四針。」
「七歲那年,我與哥哥在媽媽的彈弓床上玩耍,哥哥不小心地把我推撞到床角去,結果又撞穿頭,幸好只是小傷,不需要入院。」
這三次撞穿頭,令陳奕迅頭上留有三個小傷疤,他笑稱現他頭上,好像個鐵三角似的,是他童年時代的威水戰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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